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本市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3日
关于开展本市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架空线和道路立杆管理,逐步消除“黑色污染”,减少道路立杆数量,打造有序、安全、干净、美观的高品质城市环境,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现就开展本市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卓越的全球城市,补齐城市管理“短板”,践行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综合运用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手段,加快推进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市容市貌,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城市高品质生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企业协同。市有关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制定政策,统筹协调,开展考核,总体推进;各区承担属地责任,具体推进各类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作;各架空线和立杆权属单位配合政府部门推进,逐步形成政府和企业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严控增量,整治存量。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不得新设置架空线及其杆架或者在已有的杆架上增设架空线。各类园区及成片区域新建开发时,以架空线入地及合杆为标准。中心城、新城、中心镇的城市道路实施扩建、改建、大修工程的,同步开展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
(三)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摸清地上、地下现状,系统规划,分步实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共建共享力度,统一建设地下信息通信管道,统一建设基于路灯杆的综合杆,统一实施道路上各类城市家具的管理。
(四)突出重点,消除隐患。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体现规模效应。优先在对市容景观影响较大、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道路和重点区域开展整治,实现成片成线入地。对于暂不具备入地条件的区域,进行梳理规范,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及市容环境整洁。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完成全市重要区域、内环内主次干道、风貌道路以及内外环间射线主干道约470公里道路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实现落线拔杆。建立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架空线和道路立杆的精细化管理,达到道路环境更加整洁、空间视觉更加靓丽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有序、安全、干净、美观的高品质城市环境。
(二)阶段目标
2018年,出台架空线整治专项规划与合杆整治技术导则及管理要求,明确架空线资金管理办法及拨付流程,以内环内重点区域、重要道路、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场馆周边为重点,完成100公里道路架空线入地,同步开展合杆整治。
2019年到2020年,在总结评估2018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工作,实现内环内架空线入地率从29%提高到62%,整治路段立杆减量50%。
四、具体任务
以严控增量、整治存量为基本要求,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为基础,以信息化管理为支撑,以落实资金政策为保障,以完善法规标准为手段,以改善市容市貌为目标,以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为底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完成以下任务。
(一)深入调查分析,建立架空线和立杆管理信息平台。开展调研,梳理架空线及立杆管理中的瓶颈问题,重点分析历年架空线入地后回潮的原因,深入剖析反思。学习外省市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管理的经验。摸清本市架空线和立杆基础状况,建立管理信息平台和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对架空线和立杆分布情况、权属情况以及地下管线现状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政府、市电力公司、架空线和立杆权属单位等)
(二)开展清理整顿,实施架空线路及立杆标识制度。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对中心城、新城、中心镇范围内的信息通信架空线和立杆进行清理整顿,清除废线、废杆、冗余盘留线圈。强化架空线及立杆权属单位的管理主体责任,推进标识制度,落实架空线维修更新备案制度,给设施“上户口、亮身份”。(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电力公司、上海警备区、各有关部队、架空线和立杆权属单位)
(三)科学编制计划,明确架空线入地重点区域和合杆整治对象。编制架空线入地规划,以内环内区域及主城区内其他重要场馆、交通枢纽、重要商业区周边为重点,结合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等工作,编制年度入地工作计划。在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小区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实施小区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在架空线入地路段,整合公安、交通、通信等部门的需求,按照“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头合一”的集约化建设原则,同步推进以道路照明灯杆为主要载体的综合杆建设,有效整合和规范设置道路上各类杆件、标志标识、监控和城市家具,构建和谐有序的道路空间环境。(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市交通委、市房屋管理局、市绿化市容局、上海警备区、各有关部队、市电力公司、市信息管线公司、权属单位等)
(四)优化技术标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研究出台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的技术标准,明确架空线入地应集约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结合道路新改扩工程以及成片区域开发实施架空线入地的,应因地制宜,采取综合管廊方式实施。中心城区、老城区实施架空线入地的,应以建设缆线型管廊为主。在重要的交通节点,应采取装配、拼装等快速施工方式,尽量减少占地围挡、夜间施工、穿缆割接对市民生活的影响。电力架空线入地的配套设施应小型化,满足环境低影响要求。综合杆设计应采用新材料、新工艺,降低杆径和箱体体积,实现功能预留、结构轻巧、搭载方便。(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委、市电力公司、架空线和立杆权属单位等)
(五)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巡查发现与处置机制。坚持源头控制,结合道路改扩建及大修工程,同步推进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严格监督管理,修订《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管理办法》,出台道路立杆设置管理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统筹管理道路上各类立杆。各区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力量,落实编制、人员及经费,依托网格化平台,建立巡查发现机制,将违法、违规架设架空线及设置立杆的行为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将违法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并纳入市公共信用平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等)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的本市架空线整治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市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指挥部),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区应成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和办公室(区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指挥部),统筹本区域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作。
(二)明确推进模式。按照“市级统筹、属地推进、部门协同、权属实施、社会参与”的模式,推进实施。各区按照“一路一方案”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组织编制管线综合平衡方案,统筹各项目的施工进度安排,负责施工后的路面修复和绿化恢复,组织实施人行道上城市家具设施的整合和调整以及废弃线杆的清理等,做好施工扰民等市民投诉的处置工作。电力架空线入地工作,由市电力公司负责实施,各区负责协调落实配套电力设施位置等前期工作。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工作,由各区组织实施,市信息管线公司负责新增信息通信管道建设,架空线权属单位负责撤线拔杆,并配合各区做好穿缆割接。军队架空线入地工作,由上海警备区牵头,协调各部队开展军队架空线排查,提出军缆入地的具体需求,由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军缆入地工作。电车馈线入地工作,由电车运营单位负责。合杆整治、道路照明架空线入地以及电杆拔除后照明灯杆改造,按照道路照明管理职责划分,由市、区两级道路照明主管部门实施。立杆权属单位按照“多多合用”的总体要求,完成所属设施设备的优化整合和迁移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电力架空线入地,按照“市区共担、政企共担”的原则筹措资金。经营性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按照“企业自筹、政府补贴”的原则筹措资金。全额拨款预算单位的架空线入地费用,按照原预算渠道向同级财政申请。军队架空线入地费用,由市财政承担。电车馈线入地费用,由市财政承担。撤线拔杆费用,由权属单位承担。无主杆线的撤线拔杆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合杆整治费用,按照道路照明管理职责划分,由市财政或区财政承担。具体资金补贴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属地负责机制,各区政府将推进本区域的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项目联审机制,加快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将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纳入市重大工程,军队架空线入地等工程纳入保密工程;建立检查督办机制,依托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定期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五)加强宣传引导。凝聚政府、企业、社区等各方力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整治的行动情况和成效,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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